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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评审条件 1、税收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且符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业务条件。 2、获得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或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二项以上经省级鉴定新产品研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受省人事厅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部委表彰的企业家。
提交材料: 1)1寸和2寸蓝底彩照片各四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报评审职称一览表》1式2份(A3纸打印); 5)《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一式二份; 6)申报高级职称时要提供中级职称证原件; 7)申报会计师职称时要提供会计资格证书原件。
人事厅职称评审分类列表 证书名称、报名条件、提交材料 中级工程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1、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三年; 2、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五年或获“助理”级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作满九年 4、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十一年以上。
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